学生自己联系单位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相关规定

来源:本站编辑 点击数:日期:2011-06-27 18:31:22

学生自己联系单位参加校外实习实训相关规定

一、校外实习(实训)申请原则

1.学生参加校外实习(实训)需要严格按照程序向系部提出申请,才能进行校外实习(实训);

2.系部将对申请校外实习(实训)的学生严格把关,严格控制;

3.参加校外实习(实训)的学生必须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实习(实训)。

二、具体实施

1.学生需每月月底将月度报告电子版交给指导老师,自己留底保存,并在实习结束后一起打印,并在第一栏内由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签字;

2.学生需填写实习(实训)报告,该报告内容格式里有一个实习实训记录,要求每周填写,内容不需要太多,记录下实习内容等基本情况;

3.实习(实训)结束后,需要将填写好的实习(实训)报告并打印出来,并和打印好的每月月度报告(第一栏需要有单位指导人员签字)一起送交指导老师;

4.如果实习单位有变动的需要重新向软件技术系提出申请;

5.如果在同一单位内岗位有变动的,请在月度报告表格第一栏注明不同时间的岗位信息。

6.请主动、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,及时反馈校外实习(实训)情况。

7.时间安排:

a9月初,学生提出校外实习(实训)申请,系进行审查,严格把关;

b9月中旬,校外实习(实训)申请截止,组织学生开始进行校外实习(实训);

c20119-20121月,每个月月底,学生需要向指导老师提交一份当月的校外实习(实训)月度报告(可以是电子版);

d20119-20121月,每周需要填写实习(实训)手册日志,以及实习(实训)报告相关内容;

e201112月底,学生将填写好的实习(实训)手册电子版提交指导老师审核;

f201211前,学生将所有将所有月度报告,以及审核通过的实习(实训)手册打印出来,并在需要签名的地方用手写签字,并提交给指导老师;

g.校外实习(实训)结束。

 三、其他情况

  1.如果校内实训(实训)学生中途提出校外实习(实训)申请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a.校内实训中心领导的同意;

b.向校内实习(实训)指导老师提交校内实习(实训)阶段总结材料;

c.提交所申请的实习公司证明,以及校外实习(实训)申请表格;

2.对于开学以后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校内实习(实训),也没有申请校外实习(实训)的同学将按照旷课处理,情节严重时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。

软件工程系

2011-6-27

 

上一篇:毕业设计相关规定
下一篇:没有了